谁有权对食品安全定“黑白”

2024-11-20 19:40:31 - 北青网

转自: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谁有权对食品安全定“黑白”

近日,一起涉及知名品牌良品铺子的“打假直播”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事件的主角是在网上屡屡以“打假网红”形象出现的“松哥打虎”和“赏金猎人灰烬”团队,他们在直播中声称良品铺子的产品配料表造假,并通过擅自闯入企业直播拍摄等方式,迅速在网络上掀起了一场舆论风暴。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指责,良品铺子成立了专项小组,联合生产商与原料商展开全面调查,并调取和送检了相关产品及原料。与此同时,湖北、安徽、河南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调查。11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发布三地联合调查情况通报,确认良品铺子的“桂香坚果藕粉”和“酸辣粉”产品合格,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成立。安徽、河南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结果也证实,送检产品配料表成分与标称完全一致。良品铺子称,将起诉散布谣言的举报人。

“打假网红”翻车,买单的却是无辜的企业乃至行业。某酸辣粉企业爆料称,受此次“酸辣粉风波”影响,自家酸辣粉业务下滑了30%。这起事件再次引发了关于食品安全打假边界的广泛讨论,特别是关于“谁有资格成为食品安全的审判者”的问题。

上海双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皓律师认为,食品安全事件是一个复杂的科学问题,需要专业人士来评判。法律、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都有严格的程序,确保其公正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在食品安全问题上,不是任何个人都有资格作为审判者。

河南省食品安全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食品安全导刊》智库专家、《食品安全基础知识》主编贾洪海认为,食品安全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它涉及大量专业知识和科学依据,往往涉及化学、生物学、营养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要判断一个食品是否安全,需要对其原料、生产工艺、营养成分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分析,这些分析需要专业的设备、专业的知识和专业的人员来进行。

然而在网络上,我们经常看到一些没有专业背景的个人在“打假”。他们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或者从网上学到的一些皮毛知识,就对食品进行评判。这种行为不仅缺乏科学依据,更显得草率和不负责任。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食品添加剂在合理使用下是安全的,这一点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和各国食品安全机构多次证实。食品添加剂可以改善食品的口感、色泽、保质期等,从而提升食品的整体品质。然而,有打假人却常常将食品添加剂妖魔化,大肆宣扬“添加剂有害论”。

实际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着严格的标准和规定。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最大使用量都有明确的规定。也因此,如果打假人要认定某食品“添加剂超标”,应当提供具体的证据,明确指出被质疑的食品中哪些添加剂的剂量超过了法定标准,并且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数据,而不是在镜头面前,用夸张的表情和语言指责该食品配料表中“有几十项添加剂”。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不仅缺乏科学依据,还会误导消费者,引发不必要的恐慌。真正的打假应当基于严谨的科学检测和客观的数据分析,这样才能确保结论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法律和监管机构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作用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了食品安全的基本原则、监管体制、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等内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等,拥有专业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能够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和处理。

贾洪海认为,打假吹哨制度发展至今,真正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少之又少,反而是职业索赔人掀起了一场场狂欢盛宴。一些打假人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科学依据,更多是基于个人情感、认知和利益的驱动;有些打假人为了博取关注,甚至不惜制造冲突、夸大事实。这类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企业的正常经营,还可能对消费者的判断造成误导。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擅自发布不实信息,不仅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

食品安全因其复杂性和专业性,应由专业监管机构和科学评估方法主导,而非个人随意评判。我们需要公正、透明、科学的监管机制,避免危言耸听和夸大其词。只有科学监管和消费者理性对待,才能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安全、健康、有序的食品消费环境。

文/远山

图源/视觉中国

责任编辑:孟祥玉(EN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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