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坎检察:建立内外联动协作机制 高质效推进行刑反向衔接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进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的意见》,着力破解不起诉案件反向衔接的难点问题,近日,赤坎区检察院通过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内部流转+外部衔接”工作机制,助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提质增效。
细化内部实施准则,激活反向衔接“内动力”
遵循“全院一体协同履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的工作要求,赤坎区检察院制定出台《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内部工作制度》,明确规定行政检察部门与刑事检察部门案件移送、审查办理、结果反馈等具体工作流程,规范办案流转程序、文书格式等,切实提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效率和精准度。对于需要提前研判行政处罚意见的拟不起诉案件,刑事检察部门可邀请行政检察部门提前介入,必要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行刑反向衔接衔接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外部协作配合,凝聚反向衔接“向心力”
为实现行刑有序衔接,2024年11月12日,赤坎区检察院与湛江市公安局赤坎分局联合签订了《关于建立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从信息联通、工作联动、人员联合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构建良性互动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格局。依托该《意见》,有利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必要性、处罚效果交换意见,形成共识,切实提升检察意见的精准性。同时,由专人对接跟进,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处罚、按期回复,切实做好跟踪监督,最大限度实现罚当其错的法律效果,确保检察意见刚性落地。
两项工作机制的建立,是赤坎区检察院以检察履职融入社会治理,助推做好“不起诉”后半篇文章的积极探索。下一步,赤坎区检察院将以这两项工作机制为依托,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监督,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提出检察意见,在惩戒违法行为人与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之间寻求平衡,既确保行政处罚权的充分行使,又能让违法行为罚当其错,宽而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