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州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3-02-20 15:29:2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获悉,苏州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31号)。
信息显示,苏州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VOC未密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苏州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苏环行罚字〔2023〕82第031号
违法事实
VOC未密闭
处罚内容
罚款3万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罚款金额
3万元
失信等级
-
行政相对人名称
苏州环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82MA21T5FY7U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曹勇民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2-07
处罚机关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方编码
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2-07
数据更新时间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