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精准性、规范性作为公益诉讼高质效的内涵和要求

2024-02-20 12:53:28 - 澎湃新闻

“对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而言,要牢固树立质效优先导向,按照立案精准、严把入口关,办案精细、严把规范关,效果精优、严把结案关的‘三精三严’要求。”2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做客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时表示,要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的精准性、规范性,多办典型的、有影响的、能够体现公益诉讼检察制度价值的案件。

徐向春表示,要持续强化办案质效优先导向和高质效案件示范引领作用。以控数量、提质量、增效果的原则,引领各级检察机关深刻认识“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必须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面。把高质效案件办理与案件质量评价结合起来,强化质效优先的导向。通过办理高质效案件,进一步彰显制度独特治理效能,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影响力。

徐向春指出,要以“精准性”“规范性”作为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的基本内涵和要求,以“可诉性”作为促进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标尺,切实抓好线索评估、立案、调查取证、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等各个办案环节,提升案件办理的法治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做实做细做强各个办案环节,加强对公益诉讼案件中法律适用问题的深度研究,做到“精准立案、规范办案、提质增效”,推动公益诉讼检察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徐向春提到,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严把结案关,避免案件“烂尾”,实现效果精优。以解决要案难案背后根源性治理问题、有效激活行政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效能等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切实解决公益侵害问题的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在效果上让党委政府认可、人民群众满意,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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