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岂能无故逾期?
2024-12-20 08:10:48 - 检察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陈晓燕 王蓓蓓)社区矫正对象漏管问题反映出刑罚执行过程存在疏漏,不利于罪犯改造和社会稳定。在监督中,人工进行逐一排查的方式也效率低下,且容易出现再“漏”。如何提高对这一问题的监管质效?广东省德庆县检察院运用数字模型实现了精准监督。
2024年2月,德庆县检察院检察官汪伟婵在核查辖区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情况时发现了一条监督线索——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2023年8月,法院向张某出具《执行通知书》和《社区矫正告知书》后,张某以忘记报到为由,逾期两日才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
“我已经认识到错误了,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管,争取早日解矫。”张某在检察官面前承认其逾期入矫报到的事实,并诚恳接受了社区矫正机构对其作出的训诫决定。
是否还存在其他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的情况?从这起案件入手,德庆县检察院着手搭建社区矫正漏管监督模型。
“我们通过调取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入矫信息、被宣告缓刑且判决已生效的罪犯信息,提取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信息数据,建立数据分析思维导图,以‘刑事判决生效日期’‘入矫报到时间’‘处罚’作为关键要素进行排查、碰撞、分析,成功筛查出法律监督线索38条。”汪伟婵介绍说。
经过对这些线索逐一开展实质化调查,德庆县检察院最终确定11名社区矫正对象存在未按规定时限报到的漏管情形。随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书面监督意见,督促其依法履职,对逾期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作出处罚决定。目前,漏管线索中的问题均得到整改。
据悉,德庆县检察院搭建的社区矫正漏管监督模型已在广东省检察机关推广应用,共筛查发现社区矫正漏管案件线索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