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检委会规范化建设 提高议事质量决策效能
近年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检察院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积极探索检委会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不断推进检委会规范化建设,有效提高检委会议事能力、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2024年以来,该院检委会会议共审议案件31件,开展集体学习10次。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会议程序。该院严格落实检委会例会制度,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要求定期召开检委会会议,进行案件讨论和事项研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检委会工作。同时,严格规范检委会审查程序,加强对提请检委会审议议题的审核,明确检委会议题范围,规范议事议案程序,确保议题质量,不断提升检委会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
强化以学促干,打造“学习型”检委会。该院坚持常态化学习,通过不断完善学习制度,提升检委会委员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该院持续开展深度业务学习,组织检委会委员定期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将检委会学习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司法办案结合起来、与总结经验结合起来,促进检委会委员不断更新和深化司法理念,用学习成效补短板、强弱项,确保学习效果的深度转化与业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同时,该院加强议案学习,对于上会时要讨论的议案,安排专门人员将上会讨论的案件和材料提前发送给检委会委员,使检委会委员提前全面了解讨论内容,发表有针对性的意见。
强化专业化建设,确保机构规范性。检委会委员依托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实行无纸化办公,使用线上系统进行议题提交、讨论、表决、作出决定、执行监督等,做到检委会讨论议题全程留痕,遇到疑难复杂案件疑难点讨论问题,及时借助检答网查阅相关案例及解释条例,进一步保证会议流程专业性、安全性。同时强化检委会工作人员会后跟踪反馈,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报送备案检委会纪要,确保检委会工作规范性、专业性。
(刘嘉欣 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