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午普法课堂|公司不缴社保,要对女职工工伤承担哪些责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如何高效维权?

2023-03-20 12:11:33 - 劳动午报

2023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施行,其中,专章规定了女职工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进一步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现实中,女职工遇到问题又该如何依法维权呢?

近日,北京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权益工作部、法律服务中心与劳动午报社共同评选出“2022年北京工会维护女职工权益十大案例”。

即日起,小午普法课堂和您一起回顾劳动关系领域的典型案例,了解职场维权方式,学习实用法律知识!

01

公司不缴社保

要对女职工工伤承担哪些责任?

推荐单位:北京市昌平区总工会

代理人:杨杰北京市威正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李女士2020年入职某公司,岗位为理货员。入职后,公司未与李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她交社保。11月,李女士取货时摔伤骨折,住院进行手术治疗。昌平区人社局为李女士认定了工伤,确认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9级。李女士找公司要求支付相关工伤待遇,但是多次沟通都未能成功。无奈之下,李女士向工会寻求帮助。在工会律师的指导下,2022年8月,李女士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工伤保险的各项待遇。

案件结果

仲裁委裁决公司向李女士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21.4万余元。

案件评析

当前,一些企业未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导致职工出现工伤时缺乏保障,蒙受巨大损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该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此外,根据《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因工伤残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生活护理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

本案中,公司未给李女士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李女士发生工伤后,公司应当依法支付相关费用。本案虽历时两年,历经仲裁、一审确认劳动关系,再仲裁诉请支付相关工伤待遇,但最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部实现。由此也提示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些劳动用工成本省不得。

02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如何高效维权?

推荐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总工会

调解员:孙萍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刘女士2021年7月入职某科技公司,担任公司的运营维护员。2022年,公司经济效益下滑。8月,公司人事部门通知刘女士:因她违反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与她解除劳动关系。看到这个通知,刘女士一头雾水。与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刘女士提起仲裁,提出支付绩效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诉求。工会调解员就该案先行开展了调解,就员工离职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代理人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经过充分沟通后,公司表示认可法律的相关规定,同意协商解决,向刘女士支付相关费用。

案件结果

公司一次性支付给刘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款项共计23609.85元。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用人单位单方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双方没有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公司没有与刘女士协商一致就直接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所谓的刘女士违反公司规定,公司一方也未能举出任何具体的事实依据。由此,应该认定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调解员引导用人单位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时弥补刘女士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双方的诉累,高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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