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违规施工、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青岛中青天一置业公司一天收2张罚单

2023-03-20 14:59:10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披露,青岛中青天一置业有限公司一天内被处罚2次。

夜间违规施工、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青岛中青天一置业公司一天收2张罚单

夜间违规施工、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  青岛中青天一置业公司一天收2张罚单

“李沧综法罚决字〔2023〕第22030148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2月10日01时34分,执法队员根据上级指派来到李沧区枣山路以南,老鸦岭水库以西,青山路189号(原同源液化气站)时,发现青岛中青天一置业有限公司在李沧区枣山路以南,老鸦岭水库以西,青山路189号(原同源液化气站)地块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执法队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拍照取证,经询问现场负责人曲立刚未能提供夜间连续施工作业证明,执法队员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2022年12月10日02时00分,执法队员现场勘验完毕,作出该勘验笔录,该笔录作出后,已向当事人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暂停施工:(二)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最终,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李沧综法罚决字〔2023〕第22030146号”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2月13日14时59分,执法人员巡查至李沧区枣山路以南,老鸦岭水库以西,青山路189号(原同源液化气站)时,发现青岛中青天一置业有限公司在李沧区枣山路以南,老鸦岭水库以西,青山路189号(原同源液化气站)地块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清洁致使污染路面的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拍照取证,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长60米,宽3米,面积为180平方米。

该公司未对车辆进出道路进行硬化,经现场测量长5米,宽4米,面积为20平方米。2022年12月13日对青岛中青天一置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2022年12月13日15时09分,执法人员现场勘验完毕,作出该勘验笔录,该笔录作出后,已向当事人宣读。

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1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青岛中青天一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尹健,成立于2022年,位于山东省青岛市,企业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青岛建信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天一仁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股。此前,该公司就因夜间违规施工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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