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拟发不超31亿可转债 股价跌9%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0日讯 今日,方大特钢(600507.SH)股价下跌,截至收盘报5.76元,跌幅9.00%。
3月18日,方大特钢发布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方大特钢超高温亚临界发电节能降碳升级改造项目、方大特钢智慧工厂建设改造项目、超低排放环保改造项目、偿还借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及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方大特钢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显示,公司自2003年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证券品种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方大特钢于同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38,632,269.15元,同比增长7.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26,204,572.14元,同比下降6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8,350,192.69元,同比下降71.0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37,124,159.30元,同比增长68.89%。
方大特钢于2022年10月29日披露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160,630,313.00元,同比增长13.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6,131,299.97元,同比下降49.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51,154,608.91元,同比下降49.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70,611,440.99元,同比下降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