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4-03-20 06:57:53 - 深圳商报

关于拟确认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一、基本情况

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园岭街道,八卦路与八卦三路交叉口的西北侧。本项目拆除用地面积27749.6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6797.7平方米。

二、项目相关进展

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已提交与本项目拆除用地范围内权利主体签订的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来文资料显示已完成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

三、公示事项

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向我局申请确认其为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拟确认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事项进行公示。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同时在项目现场、福田区国防大厦八楼、园岭街道办、深圳商报、我局网站(http://www.szft.gov.cn/bmxx/qcsgxj/)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共7日)。

如对拟确认深圳市福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福田区园岭街道兄弟高登高新产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实施主体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

1、个人反馈的,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反馈的,还需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反馈的,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政府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验原件),单位法人证明原件,法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联系电话、地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

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能成立的,我局将按程序办理确认实施主体的手续。

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83871812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806室

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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