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2起安全生产事故!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月份收3张罚单

2024-03-20 10:18:0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蜀山区应急管理局公示了对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涉及2起安全生产事故!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月份收3张罚单

处罚信息显示,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因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蜀山区应急管理局予以罚款2万元。

通过梳理发现,2024年2月份以来,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连收2张罚单,其中2次涉及安全生产事故。

涉及2起安全生产事故!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月份收3张罚单

涉及2起安全生产事故!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月份收3张罚单

“(阜州)应急罚﹝2024﹞24号”显示,2023年12月22日,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对合肥工大建设理有限责任公司涉阜阳颍州九里安置区“6·1”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照规定严格审查、纠正施工单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中弄虚作假行为,对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未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等安全管理问题监理失察。该单位在日常监理中,未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未准确辨识九里安置区二期G15#住宅楼高处临边作业施工现场危险源,对施工人员安全带无符合“高挂低用”的可靠系挂点、临边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等与该起高处坠落事故有直接关联的事故隐患,未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消除,对此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四)、(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2月20日,阜阳市颍州区应急管理局给予该公司罚款30万元的处罚决定。

“﹝鸠﹞应急罚﹝2024﹞15号”显示,2023年7月17日9时30分左右,芜湖市鸠江区清水街道芜湖星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伟星天空之城”三标段项目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2人死亡,合肥工大建设理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监理单位,对事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不到位,未及时督促工地施工区域内相关单位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2月8日,芜湖市鸠江区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4万元的处罚。

通过查询天眼查了解,合肥工大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5年,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成员,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专业技术服务业为主的企业。由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与合肥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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