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方面加强合作,曲靖市政府与云南省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2022-04-20 18:01:08 - 媒体滚动

云南省曲靖市人民政府近日与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曲靖市生态环境领域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双方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合作的工作内容,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扎实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解决曲靖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着眼认真贯彻云南省委、省政府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的重大部署,深入推进曲靖市生态文明建设,《通知》从八个方面明确了曲靖市人民政府与省生态环境厅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合作的工作内容:省生态环境厅推动和服务曲靖市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系,围绕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和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就有关政策性问题先行先试、突破创新,对工作成果进行评估审查,在破解制约项目落地的难点堵点问题方面形成一批可学、可用、可推的试点经验;省生态环境厅帮助曲靖探索建设云南省副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生态环境质量标准、风险管控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等地方标准体系,指导曲靖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助推曲靖经济高质量发展;省生态环境厅支持省政府确定的曲靖市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进一步优化全过程环评审批服务,开通绿色通道、提前主动介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曲靖开展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整治等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和申报工作;省生态环境厅支持曲靖在水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土壤修复以及固废垃圾处理技术示范,在水环境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臭氧防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曲靖应急处置能力;省生态环境厅指导曲靖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共同推进解决环境难点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支持并指导曲靖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在环境监测、监管执法、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监管信息化等领域开展应用试点示范,大力支持曲靖建立覆盖大气、水、土壤、生态、辐射等一体化监测网络;曲靖市人民政府作为生态环境建设责任主体,依法履行联席会议决定事项。

《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组织、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

《通知》强调,曲靖市要强化领导、专班推动,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工作责任、加强汇报对接,抓好会议明确事项落实,扎实开展全市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行动,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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