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钢筋砸中保洁头顶49名住户被判,小区物业承担三成责任
2018年,武汉东湖高新区某小区一名清洁工被从天而降的钢筋砸中,钢筋贯穿脑袋,后经抢救捡回一条命。由于找不到肇事者,该小区某栋楼80多名住户被告上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近日,经二审审理,法院判决该栋楼49名住户承担70%责任,小区物业承担30%责任。
据悉,当天事发楼栋并无施工,造成本次事故的事主无法确定。从受伤起至2019年6月,住院期间,王女士自费垫付了医疗费共计13万多元,王女士所在物业公司和她负责小区清洁的物业公司均不愿主动支付医疗费。无奈之下,王女士将自己的雇主武汉某物业公司以及从事工作的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经一审法院审理,2020年,法院判决武汉某物业公司和小区物业公司支付王女士垫付的医疗费13万多元。王女士后续开展治疗,武汉某物业公司主动垫付了后续医疗费,共计18万多元。武汉某物业公司支付王女士这次事故的全部医疗费合计31万多元。2021年,武汉某物业公司将事发楼栋业主80多户业主告上了法庭,认为王女士受伤治疗的全部医疗费不该自己全部承担,事发楼栋业主应当共同承担责任。此案后开庭审理。
法庭上,被告居民十分不解,此事与自己有什么关系?自己凭什么成为被告?一审法院认为,《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本案中,武汉某物业公司作为接受劳务的一方,针对王女士受伤一事承担了赔偿责任,其有权向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进行追偿,让房屋实际使用人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由于现有证据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只有30多户通过拿出时间证明、上班打卡记录等证明,排除了当时自己不在场或不可能抛掷物品的可能,明确自己不是侵权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其余49名住户均未能举证证明自己不是侵权行为人和可能加害人的可能性,法院认为这49名住户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此外,法院认为,事发小区的物业公司作为事发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采取了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情形的发生,应当对王女士受伤造成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最终,一审法院判决49户居民承担相应的70%赔偿责任,49名住户应分别向武汉某物业公司支付补偿款4542元。一审判决后,14名住户不服,提起上诉。今年3月底,经二审法院审理,维持了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