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瑞•研究 | 新能源篇:《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解读

2024-04-20 16:32:08 - 百瑞信托

百瑞•研究 | 新能源篇:《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解读

《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解读

4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增量配电网一般是经济开发区或工业园区110或220kV符合省级标准的新增配电网。《办法》通过对增量配电业务的配电区域进行规范划分,能够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提高配电网运营效率,进而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

01

背景意义

增量配电网是我国新一轮电力改革的重要方向,2015年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认为要管住中间输配放开两头接售,增量配电网业务可以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2016年《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正式开启试点,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市场竞争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并享有公平接入主网获取保底补贴等权利。2018年,发改委、能源局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区域划分的原则、主体和程序,并对设计的存量资产和用户做处理意见。经过6年多的试点探索,增量配电网的区域划分正式文件最终落地出台,有利于各地增量配电网业务转入正式运行并扩大发展。

02

主要内容及修改

(1)总则 

在定义上,规定增量配电网区域为“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向用户配送电能,并依法经营的区域”未做修改。

在排他性上,坚持“在一个配电区域内,只能有一家售电公司拥有该配电网运营权”并提供对应基本配电服务、保底供电服务及无歧视服务。

在划分主责部门上,从“地方政府确认的主管部门”改为“省级能源主管部门”。

(2)原则与流程 

在物理范围划分上,除了行政区外,明确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等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要保持完整性和连续性。

在区域内品类规划上,坚持可再生能源的就近消纳和不得依托燃煤自备电厂建设增量配电网。

在配电区域划分依据上,删除配电网业主确定情况、实现电力电量平衡和签订与电网的供用电合同等苛刻的前置条件。

在流程时效上,放宽了补充申请和存在异议申请等的受理期限。

(3)资产与用户  

在存量非业主资产上,延续建议通过入股、出售、产权置换、租赁等方式理清资产的运营权。

在用户划分上,保留属地划分原则和提供电网互联服务的无歧视公平性。

(4)变更与监管  

在证书联动上,坚持配电区域变更后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也需要变更。

在法律监管上,除《供电监管办法》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等法律法规也需要遵守。

(5)附则 

有效期为5年。

03

政策对行业的影响

对电网而言,引入社会资本竞争增量配电网业务,政策希望激发电网企业对增量配电网的重视程度和参与积极性。工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是大型优质电力用户的集中区域,电网企业进行这些区域增量配电网的竞配竞供有着天然的先入优势,也是不能轻易放弃的重点收入来源。电网只有确保在电力全环节的参与程度和把控力度,才能避免被管道化收缩为单一的输送通道。

对于社会资本而言,正式办法给予了民营企业参与新电改的具体领域和明确方向,并可能从增量配电网业务中获利。但增量配电网区域内的电源和储能很难从规模和质量上支持区域内的用电需求,因此依赖从外部主网购电决定了增量配电网业务的营收成本可能仍然不低。

对于用户而言,政策希望引入增量配电网的主体竞争,降低区域内的用电价格,同时提高电力服务水平,电力用户理论上是能获利受惠。

对于新能源发电企业和储能企业而言,终端电价的变动会传导到电力生产和储存成本上来,如果目标专注于压缩电力用户的支付电价,那么新能源电站和储能电站想要就近保消纳,那可能就需要会以降低售电价格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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