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准”“三不得” | 我省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举报方式

2024-05-20 11:07:12 - 哈尔滨新闻网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就业监测工作的部署安排,提升就业监测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日前,省教育厅公布省教育厅及全省各高校就业监测工作举报电话及邮箱,师生、家长可对违反就业工作“四不准”“三不得”等违规情况进行投诉和举报。

“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不得”:不得不切实际向高校和学院提去向落实率具体指标;不得层层加码向辅导员摊派就业任务;不得将单一的去向落实率指标,与就业工作人员或者辅导员的绩效考核、评优等挂钩。

“四不准”“三不得” | 我省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举报方式

哈尔滨日报记者周雪莉

“四不准”“三不得” | 我省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举报方式

“四不准”“三不得” | 我省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举报方式

原标题:“四不准”“三不得”|我省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监测工作举报方式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