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之我见-理财师心得分享(第四期)

2024-05-20 17:31:09 - 国通信托

前言

随着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业务快速发展,国通信托财富中心理财师的业务能力、专业能力不断攀升,涌现了一批兼具财富管理、法律和税务知识的优秀理财师。本期内容选取了北京、重庆、成都和青岛财富中心的优秀理财师,针对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心得分享: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之我见-理财师心得分享(第四期)

王岩

北京财富中心

家族信托不仅可以传承资产财富,还可以实现委托人慈善捐赠的愿景。

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内很多的企业家前往灾区,向灾民们捐款捐物。近年来,许多不同领域的高净值人群都组织或参加过各类慈善活动。

目前,越来越多的高净值人群选择以《信托法》、《慈善法》为法律依据,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的模式,从事家族信托家族慈善事业。这样的设计,除了能够满足回馈社会的慈善意愿外,有助于家庭成员与家族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还能保障慈善事业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总结来看,通过在家族信托内定制慈善安排可以让家族和家族企业深入慈善事业的运作和管理,让家族成员在兼顾家族资产传承的同时,实现慈善事业的需求。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之我见-理财师心得分享(第四期)

刘诗韵

重庆财富中心

用好信托制度服务家族财富管理需求,是新时代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切实需要。

一、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中的风险:

1、企业经营风险:高净值家庭在企业经营过程中为企业融资,常会需要签署对赌协议或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导致家庭资产与企业财产混同。

2、传承风险:人生总有诸多意外,突发状况常让传承陷入困境。

3、婚姻风险:离婚程序复杂、耗时较长,财产的分割苦难重重,尤其针对上市公司实控人,婚姻风险会对公司经营、股票价格甚至品牌形象产生影响。

二、通过设立家族信托进行财富传承、风险隔离,有如下优势:

1、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受托人的自有财产。《九民纪要》第95条【信托财产的诉讼保全】信托财产在信托存续期间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各自的固有财产。当事人因其与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之间的纠纷申请对存管银行或者信托公司专门账户中的信托资金采取保全措施的,除符合《信托法》第17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不应当准许。

2、财富传承、定向分配。家族信托通过对受益人及分配方式的设置,实现长周期、有节奏的分配。

3、资产隔离。可以真正的将家庭财富、个人财富与企业资产相隔离。

4、税收筹划。通过家族信托的分配机制,合理规划个人税负。

5、隐私保护。通过家族信托进行投资,不会对外显示委托人身份,保护客户隐私。

6、丰富的投资工具。家族信托计划本身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可以使用的创新型投资工具更多,更能满足高净值家庭多元化的投资需求。

财富管理服务信托之我见-理财师心得分享(第四期)

崔坤彬

青岛财富中心

家族信托为高净值客户提供的服务,无疑是更为细致和个性化的。针对客户的需求,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簿记管理。高净值客户的资产构成复杂,股权、不动产、金融产品等一应俱全。这种分散的投资方式虽然能降低系统性风险,但也给资产管理和投资监控带来了难度,更对家族财产的继承提出了挑战。家族信托的设立,就像是聘请了一位专业的财务管家,由信托公司对这些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并每年提供详尽的管理报告,让每一笔投资都清晰可查,达到了簿记登记的效果。

其次,家风传承。对于很多高净值客户而言,他们设立家族信托的初衷并不仅仅是为了财富的增值,更多的是为了家族的未来和子女的成长。他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确保自己的家族价值观和财富能够得到良好的传承。对于继承人来说,突然拥有的财富可能会带来很多困扰,而家族信托则能够规避这些风险,让财富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传承。

再者,家企隔离。我们都知道,《公司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股东在某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如果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股东的个人资产也可能会受到波及。而家族信托就像是一道“防火墙”,通过信托框架将家族资产从个人资产中剥离出来,确保在遭遇风险时,家族资产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最后,信用中介。在复杂的家庭或商业关系中,由于合作方或对手方是自然人,感情变化或信任危机往往难以避免。比如,在离婚家庭或合伙企业中,由于前配偶或兄弟之间的争执,可能会导致客户的意愿无法实现。而家族信托则能作为一个中立的信用中介,确保客户的意愿在家族信托中得到充分体现。

总的来说,家族信托凭借其资产隔离保护、财富传承、税收筹划和信息保密等多重功能,已经成为高净值客户和家族管理财富的重要工具。然而,在我国,家族信托的普及程度还有待提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更多的高净值客户普及家族信托的知识和优势。

以上分享仅为客户经理个人观点,不代表公司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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