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发布侮辱女性广告被罚,广告公司不服上诉,法院:罚得对!

2022-06-20 11:47:28 - 市场资讯

原标题银行发布侮辱女性广告被罚,法院:罚得对!

金融时报

“不要告诉别人,

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

上海某银行发布了这样一则广告推文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认定该广告贬损女性

作出行政处罚

对银行罚款60万元

广告公司罚款30万元

该广告是否违反广告法?

市场监管局的处罚是否合理?

案件回顾

2019年5月

某银行通过微信公众号

发布一篇推送文章题为

《不要告诉别人,

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

内容为该银行信用卡持卡人

可参加某购物中心部分餐饮商户的优惠活动

这则广告由某广告公司设计并制作

经银行审核后发布

至2019年8月被查删除时止

该广告累计阅读量198次

粉丝推送人数42466个

市场监管局综合调查、走访、听证情况

认定该广告

对女性存在贬低和侮辱

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构成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的行为

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对银行予以罚款60万元

广告公司作为广告经营者,罚款30万元。

广告公司不服,诉至法院,

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处罚。

银行发布侮辱女性广告被罚,广告公司不服上诉,法院:罚得对!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一审驳回广告公司的诉讼请求,

广告公司不服一审判决,

上诉至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经审理,

上海三中院维持原判,

驳回其上诉请求。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从本案查明来看,案涉广告内容系通过餐饮商户美食优惠推销信用卡,广告标题“不要告诉别人,你的肚子是被我们搞大的”目的是为了引起受众的关注,但从其字面意思来看,存在哗众取宠、低级庸俗以吸引眼球之嫌,有违公序良俗,易产生负面效应。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认定案涉广告标题属于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本案中,广告主应对广告违法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对广告主的处罚裁量不应轻于对其他广告活动主体的处罚裁量。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考虑案涉广告违法性质、发布时长、传播量、阅读量、整改情况等,对银行处以罚款60万元,对广告公司处以罚款30万元,适用法律正确,裁量适当。

来源:转载自中国财经报微信公众号、上海高院、中国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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