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富丽达木业有限公司被罚款一万元

2024-06-20 09:50:26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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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太原市富丽达木业有限公司因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被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罚款一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14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太原市富丽达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

太原市富丽达木业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基准)》的通知》第十九项第一款,构成了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违规行为。因此,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配电箱未按照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违法违规行为处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太原市富丽达木业有限公司被罚款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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