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新鑫信电子店被罚款5000元

2024-06-20 17:40:21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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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龙岗区新鑫信电子店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处以5000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4月24日,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深圳市龙岗区新鑫信电子店没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手部伤害的手部防护用品(防护手套)缺失,容易发生皮肤灼伤风险。

深圳市龙岗区新鑫信电子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违规行为。该店被深圳市龙岗区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参照《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违法行为编号1017的规定作出人民币5000元(5000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深圳市龙岗区新鑫信电子店被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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