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1月—5月优良天数比率99.9%

2024-06-20 18:30: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6月20日,记者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美丽云南建设”2024年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保山市始终把握“保护”的核心要义,坚定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高黎贡山生态安全的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持续巩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向好。

2023年5月,保山市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环境治理工程项目推进快,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改善明显”的9个地区之一;被生态环境部表扬为“2022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典型经验做法”的31个地区之一;2024年1月,保山市生态环境局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表彰为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吕晶晶介绍,近年来,保山市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出台了《保山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印发实施《保山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党政“一把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级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行业生态环保责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落实的工作格局。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保山市以城市建成区及周边为重点,狠抓“五源”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监管,保山昆钢嘉华水泥在全省率先开展水泥超低排放改造。2024年1—5月,保山市空气质量持续保持优良,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9.9%、细颗粒物(PM2.5)浓度22微克/立方米。

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怒江、澜沧江干流及5个城市建成区23条河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整治排污口313个。隆阳区红花河、大小桥河、易畴河3条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通过省级验收。2024年1—5月,22个国控、省控地表水断面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优良率100%。

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系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尾矿库污染治理等发现的“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突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全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截至目前,全市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871个行政村,498个完成治理,治理率达57.18%。

同时,抓好资源管护。建立四级网格责任管理体系,探索形成“社区共管、影像保护、近地保护、生态移民、走廊带保护”的五种管护模式,全面构建起“资源巡护、森林防火、跨境合作、科研监测、智慧防护”的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管护网”。通过有效管护,高黎贡山成为全国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的典范,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评估达到最高Ⅴ级安全等级,纳入中国生物圈保护区网格,是云南省唯一入选的保护区,在全省50个生态监测基础较好的保护区中排名第一。

此外,东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东河水质持续向上向好,2023年,沙坝国控断面水质为Ⅱ类,叠水河桥省控断面、石龙坪断面水质为Ⅳ类,达到水功能区划要求,阶段性整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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