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周至法院2024第13期

2024-06-20 20:44:26 - 陕西法制网

(2024)陕0124执悬13号

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决定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1、赵迎社,男,1969年09月10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终南镇豆村北四街56号。公民身份号码61012419690910XXXX。

执行悬赏|周至法院2024第13期

悬赏金500元

2、申贤维,女,1971年05月10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终南镇马蓬村东七路2号。公民身份号码61012419710510XXXX。

执行悬赏|周至法院2024第13期

悬赏金500元

3、张领门,男,1988年07月18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北五路东段47号。公民身份号码61012419880718XXXX。

执行悬赏|周至法院2024第13期

悬赏金3000元

4、高建,男,1994年05月16日出生,汉族,住周至县广济镇东寨村一组八家巷2号,公民身份证号码:61012419940516XXXX。

执行悬赏|周至法院2024第13期

悬赏金1000元

5、梁超,男,汉族,1988年9月10日出生,住周至县青化镇联庄村中三路13号,身份证号码:61012419880910XXXX。

执行悬赏|周至法院2024第13期

悬赏金1000元

悬赏有效期: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止。悬赏期间,如果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完毕判决义务,悬赏即告终结。

以上“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规避、躲避执行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现本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信息,并悬赏征集其财产线索及下落。

提供上述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下落并经本院查实实际控制,使本案债权全部实现(不含本院已掌握财产线索),本院将依申请人的承诺,给付悬赏金。本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举报电话:029-87181030(牛法官、车法官)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日

来源:周至县人民法院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