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富尔得保健食品经营中心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发布虚假广告案

2022-07-20 17:47:2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富尔得保健食品经营中心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发布虚假广告案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7月20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一则处罚信息,涉及市中区富尔得保健食品经营中心(经营者:孙波)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发布虚假广告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经营者

违法企业地址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行政处罚决定书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228号

市中区富尔得保健食品经营中心(经营者:孙波)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发布虚假广告案

市中区富尔得保健食品经营中心(经营者:孙波)

孙波

市中区二七新村南路14号中泰山水大厦5楼509

92370103MA3LDFY77K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发布虚假广告

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警告;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处罚,经综合裁量,综上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1080元,上缴国库。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已履行2022.7.14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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