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客户及供应商违约等风险,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现有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因业务需求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本次调整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内容
受国际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风险持续叠加。为进一步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基于汇率波动情况以及海外业务发展趋势,相应调整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策略、交易频次及持有周期。
公司根据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需求,将相关事项调整如下:
1、交易金额:公司因业务需求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总额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交易金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实施,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
2、交易期限: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上述金额范围内签署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三、本次调整套期保值业务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相关调整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在审议金额范围内签署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及供应商违约风险:由于客户的付款或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逾期,与锁汇期限不符,导致公司锁汇损失。
3、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和采购订单进行收付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收付款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已制定《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规定公司从事外汇交易业务,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责任部门、信息隔离措施、风险报告、风险处理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公司严格根据制度及公司相关责权规定从事外汇交易业务,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3、公司财务部、审计部等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并且责任落实到人,通过分级管理,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4、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情况向总经理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使用与远期外汇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进行远期外汇交易的额度不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远期外汇交易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6、为防止外汇套期保值延期交割,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付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应与外币付款金额和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7、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银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通过场内市场进行交易,并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五、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增加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制定了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相关内控程序健全,风险可控,公司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3、关于调整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92证券简称:奥飞娱乐公告编号:2024-028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10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53号)核准,奥飞娱乐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540,17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4,499,970.56元,扣除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596,590.72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6,903,379.84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21,540,17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415,363,207.8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0月8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验字[2021]21000620285号”《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入账541,218,320.85元。以前年度公司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累计支付股票发行及财务顾问费用已使用募集资金4,314,941.01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7,272,299.38元,利息净收益转出永久补流4,858,284.03元。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22,335,308.04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305,787,411.35元,累计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募集资金393,000,000.00元,截止至2023年2月08日,已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393,000,000.00元。
2024年半年度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2,389,735.96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49,261.97元,利息净收益转出永久补流1,568.94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为6,390,924.49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期末资金余额相差2,461,708.38元(为利息净收益未转出金额,其中利息净收益7,321,561.35元,已转出永久补流4,859,852.9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2021年10月27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1月10日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飞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澄海支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奥迪动漫玩具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东莞金旺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奥飞动漫文化发展(广州)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共4家公司和3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变更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减该项目募集资金中的9,100.00万元用于实施新项目“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为便于“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要求,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投行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新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上述所有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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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玩具产品扩产建设项目、全渠道数字化运营平台建设、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及动漫IP内容制作项目。
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700.69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建设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0620296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置换募集资金4,700.69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11月1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20,000万元的归还工作。
2、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计算)。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及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均出具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2月8日,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上述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人民币19,300万元的归还工作。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4月25日,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已到期赎回,并取得投资收益113.50万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扩产建设项目”以及“奥飞欢乐世界乐园网点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共节余募集资金433.22万元(含利息净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6.3.11条相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前述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9日对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87.63万元以及剩余利息净收益145.59万元,共计433.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已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已终止。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85.26万元(与募集资金应存余额相差246.17万元,为利息净收益未转出金额,其中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净收益732.16万元,利息净收益转出永久补流485.99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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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核、2023年2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以及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04)、《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等相关公告。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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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