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意见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运用“厦门实践”经验,深入推进新时期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印发《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厦门实践”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生动体现,蕴含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丰富的实践意义和令人瞩目的世界影响,对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示范意义。各地要深入学习和运用“厦门实践”经验,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着力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大美自然”;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全要素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丽中国建设。
《意见》从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格局;坚持源头治理,强化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生态保护修复;坚持系统治理,全方位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坚持规范治理,健全生态保护修复长效机制等方面部署了相关工作。
其中,《意见》提出,要强化自然生态系统整体保护修复。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结合重要生态廊道保护建设,综合考虑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自然地理的连续性等,针对“三区四带”特别是重要山脉、大江大河等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推进“三北”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简称“中国山水工程”)等重大项目实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鼓励各地针对事关地区生态安全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实施区域性重点生态工程。
要开展自然生态状况监测评价预警。开展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掌握陆海自然生态家底。统筹实施全国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纳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并动态更新。深化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提升海洋观测监测能力。实施全国自然生态资源监测评价预警工程,整合、优化和新建一批现代化自然生态资源综合监测站网,开展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监测评价,逐步建成生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防范重大生态风险。建立并实施国家生态保护修复公报、海洋生态监测预警公报制度。
文件原文: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学习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厦门实践”经验深入推进新时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