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公司拒保、在救援行动中“裸奔”……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情况调查

2024-08-20 17:26:2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应急管理

社会应急力量被商业保险公司拒保、救援人员在救援行动中“裸奔”,保险保费高、保额低,产品少、需求多的矛盾突出,保险体系不完善、保障制度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应急力量健康长远发展的障碍。

线上投保、期限灵活、即时生效……近两年被“圈内”热议的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为救援人员提供了一份量身定制的安全保障。社会应急力量为什么需要“专属”保险,保险保障现状如何,难点有哪些,如何进一步优化保障?日前,记者前往山东和广东等地采访多位社会应急力量负责人和保险专业人士,对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情况一探究竟。

我国的保险种类总体分为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本次调查主要关注社会应急力量商业保险保障。

为何会出现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究其原因,主要是社会应急力量因主动涉险经常被商业保险公司拒保、队伍经费不足难以买到质优价廉的保险产品。社会应急力量迫切需要一款适应专业化救援特点、满足多元化需求的保险产品。

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自2021年起,我局指导有关单位开展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产品研究,于2022年5月在有关部门备案并上线社会应急力量专属保险产品(以下简称专属保),专门开发设计了微信公众号,面向全国2700余支社会应急力量实行线上统保统价统赔,确保他们买得到、买得起保险,让救援人员更安心。”据了解,专属保自上市以来,受到了广大社会应急力量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肯定与好评。

被保险公司拒保、在救援行动中“裸奔”……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情况调查

2023年8月6日,在深圳桂庙隧道,深圳市公羊会救援促进中心救援队伍参加深圳市“应急使命·2023”防汛演练。

总体来看,社会应急力量保险意识不断增强,队伍保险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保险保障意识逐渐增强

以专属保为例,截至2024年6月30日,在专属保微信公众号上注册的社会应急力量已有1434支,其中1126支已投保,保单共计14221张,为11.1万余人次提供了风险保障。累计保费737万元,其中2022年5月至12月保费119万元,2023年保费360万元,2024年1月至6月保费258万元,保费总额呈逐年上升趋势。目前除港澳台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域所属社会应急力量针对专属保均有投保,基本实现了全国覆盖。

河北、上海、浙江等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托本地保险机构为辖区内社会应急力量购买了商业保险产品,也起到了行之有效的风险保障作用。2023年6月,石家庄市应急管理局为本地6支社会应急力量、210名救援人员集中投保,保险费6万元,有效弥补了当地社会应急力量队伍参与灾害应急处置保障的不足。深圳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的深圳公益、深圳公羊、深圳红星等6支市级社会应急力量中,有4支队伍购买了专属保,另外2支队伍在本地保险机构投保,投保覆盖率达100%。此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河北等地分公司分别向当地社会应急力量捐赠团体意外保险,有效提升了救援人员人身安全风险保障水平。

一般意外伤害出险次数较多

对于社会应急力量来说,死亡或残疾等重大意外的兜底风险保障是刚需,但发生此类意外的概率极小,并非其关注的重点。他们更关注的是一般意外伤害,比如训练中引发的扭伤、擦伤等,发生频率高、赔付几率大。北京奥创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专属保相关业务经营公司)业务经理周刚告诉记者:“意外伤害会造成死亡、残疾和一般的医疗三种后果。一般的医疗可以定义为‘一般意外伤害’。从专属保的出险数据统计来看,一般意外伤害的出险次数占绝大多数。”周刚介绍,自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末,专属保共发生保险事故理赔案件249件,赔款金额共计248万元。其中摔伤、轻微骨折等一般意外伤害229例,占比高达92%。

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差异较大

一是保险购买需求和费用支出存在差异。专属保设置了高中低三档保险方案。周刚介绍,社会应急力量投保30万元保额(低档)的约为5万人次,数量占比为45.3%;投保100万元保额(高档)的约为4.7万人次,数量占比为42.3%;投保50万元保额(中档)的相对较少,占比仅为12.4%。记者从山东和广东部分社会应急力量救援队伍负责人处了解到,经费宽裕、管理较为规范的队伍用于保险投保的费用较多,购买的保险保额较高,并额外购买补充险种,充分保障队伍的稳定和队员的人身安全。经费不足、管理不够规范的队伍则反之,甚至个别队伍既没有购买专属保,也没有购买其他商业保险。

二是投保主体和方式存在差异。记者在青岛和深圳调研访谈时了解到,从投保主体来看,有的队伍是由政府部门资助购买的,有的队伍是自行购买的,有的是个人购买的。从投保方式来看,有的队伍购买的是团体险,在开展救援行动前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保险公司及时沟通,对参保人员名单进行修改替换;有的队伍购买的是个人险,主要满足专职骨干人员的风险保障需求。

三是投保期限选择存在差异。从专属保的统计情况看,选择年度投保和灵活期限投保的队伍数量几乎各占一半,经费宽裕的队伍一般会选择年度投保的方式。周刚介绍,截至2024年6月末的专属保统计数据显示,投保的1126支队伍中,购买年险的队伍有588支,数量占比52.2%,保费共计655万元,保费占比88.8%;其余为灵活期限投保。每年的4月、7月、8月是投保专属保的高峰时期,也是自然灾害频发期。

专属保等相关保险产品虽然一定程度上帮助社会应急力量增强了人身安全风险保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

赔偿限额偏低

专属保等商业保险产品的赔偿限额达不到社会应急力量的期望值。根据有关规定,我国死亡赔偿金按照案件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02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18万元,按此方法计算死亡赔偿金应为103.6万元。从周刚提供的专属保赔付金额统计数据了解到,自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末,在专属保249件理赔案件中,3起死亡案例的赔付总额仅为180万元。从问卷调查的数据看,超过七成的救援人员希望专属保等商业保险产品优化保费及赔偿限额设置,认为将赔付额度提高到150万元或者更高才较为合理。

医保外用药难以保障

保险公司由于需要控制赔付风险,确保自身的财务稳健,通常只对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专属保等绝大部分保险产品不保障医保外用药。山东省济南市的一支社会应急力量负责人介绍,很多社会应急力量救援人员在执行任务期间都曾遇到过被狗咬伤的情况,但是商业保险却不能保障。因为治疗所需注射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属于医保外药品,大多数商业保险会拒绝理赔,治疗费用则需自行承担。

各类意外风险保障不全

据多方了解,专属保等大部分保险产品暂不能满足社会应急力量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保障需求:一是在救援行动中,可能面临多重风险导致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例如动物抓咬、误食污染的或有毒的食物、感染了相关疾病等;二是救援往返途中存在的部分交通意外风险,以及日常生活、训练中的部分意外风险等。

目前,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仍有许多难点问题需要破解。

保障实际需求和商业保险规则相悖

社会应急力量从事的工作安全风险比较集中,部分风险可能会被无限放大,不可控的大规模伤害事件也有可能发生,这些都属于商业保险回避的高风险领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从业人员表示,从保险公司的角度来看,对于被保险人主动涉险的行为,保险公司一般会提出相对苛刻的要求,加之部分社会应急力量的管理不够规范、专业能力不强等原因,导致部分商业保险公司直接拒保。

伤害事件发生的原因难以甄别

分析以往的保险纠纷案例不难发现,被保险人与商业保险公司对于伤害事件原因是否构成承保要素常常存在分歧,在没有视频照片等证据的前提下,救援人员遇到的伤害事件是救援或训练期间引起的,还是其他情况造成的,保险公司难以求证,无法按照保单及相关合同条款进行赔付。

投保费用和赔付额度难以平衡

当前,部分社会应急力量因经费紧缺,既希望降低保费,又希望获得更高的赔付额度。一位保险业内人士透露,按照商业保险的市场运行规律,提高保险额度需要相应地提高投保费用。因此,寻找二者的平衡点也是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的一大难点。

队伍经费来源不足限制投保

社会应急力量收入来源形式单一且不够稳定,投保资金有限。部分社会应急力量成立时间较短,专业性不强,难以获得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授课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收入,缺乏“自我造血”的能力;部分社会应急力量依靠社会捐助、企业赞助等获取支持,但是此类情况多为自发的、一次性的捐助,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社会应急力量收入来源不够稳定,用于投保的资金相对不足。

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险保障诉求很多,但目前市场运行的商业保险种类较少且比较分散,专属保等部分保险产品的投保渠道、保障范围和保障能力亟待优化和拓展。

优化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产品

鼓励保险公司依照“保障适当、费率适中”的原则开发保险产品,将社会应急力量救援期间的保障内容扩展至非救援期间,或是在保障中增加非医保用药的条款,扩大保险保障的覆盖面。保险费率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社会应急力量的经济承受能力,并根据队伍的管理状况、事故记录、日常培训、人员素质等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对于出险率低的队伍适当降低保费,缓解其投保压力。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变化,定期对保险产品进行评估和调整。

保险要全方位赋能社会应急力量人身安全健康保障各阶段各环节。深圳市公羊会救援促进中心救援队伍负责人方平建议,保险应在职业伤害保障、心理创伤保障以及保障的延续性等方面进一步优化,除了一般的意外伤害,因长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而导致的慢性疾病、职业病等伤害,建议也纳入保险保障范围。方平告诉记者:“应急救援工作往往会给救援人员带来心理创伤,保险应当提供相应的心理治疗和辅导费用保障。”

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会长石欣建议:“希望保险机构能够开发高精尖救援装备的财产保险、参与救援的搜救犬类保险,同时对于超出社保医保覆盖范围的支出,希望商业保险能够给予赔付。”

提升保险管理服务水平

考虑到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情况,鼓励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提供数字化线上投保服务,降低社会应急力量投保及索赔的难度,保障其能及时投保、及时生效、及时理赔。同时,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产品的归口管理,杜绝因此类保险产品过于复杂、条款繁多而产生的市场乱象。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深圳市公羊会救援促进中心以及青岛红十字同尘救援队等负责人纷纷建议,建立专门的保险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的保险咨询、投保、理赔等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效率和透明度。

强化分类分级指导成果应用

加快推动出台《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等制度措施,推动保险公司依据社会应急力量相关等级和认证建立保险费率优化机制。例如,保险机构可以根据社会应急力量的等级、立功受奖情况等因素,考虑为少数专业性较强的队伍增加保险费优惠系数、降低保费,为其续保带来更多实惠。

完善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体系,需要政府部门、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和社会应急力量等多方共同努力。世纪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龚颖洁认为,参考我国交强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等保险的发展经验,各级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商业化运作都将有利于保险保障体系的完善。各级政府部门应当制定保障社会应急力量的政策法规,保证其健康发展;保险业界则应积极开发适合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险产品,尽量降低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险保障获取成本;社会应急力量也应增强自身的风险管控意识,规范救援行动,合理运用保险产品保障自身权益。

加强政府引导,补足政策保障

2022年11月,应急管理部会同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在主要任务中提出,要完善保险制度,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向社会应急力量提供优质专属保险产品,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这是当前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工作的政策依据。

河南理工大学应急管理学院应急技术与管理系教授钱洪伟认为,发展社会应急力量的保险服务不仅能够为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对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安全防范及应急科普意识也是潜移默化的普及教育。一方面,针对完善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水平,各地应急管理、财政、税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应联合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明确保险机构参与服务社会应急的税收优惠及社会责任评价等政策支持,切实调动保险等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标准制修订工作,逐步健全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体系。

统筹各类资源,防止组织和成员“裸奔”

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保障模式,依托公益基金捐赠、企业赞助、地方财政资金支持等社会资源力量解决或部分解决社会应急力量保费来源问题,进一步增强社会应急力量的投保能力,力争做到救援人员“人人买保险、个个有保障”,有效避免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和成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裸奔”。从以往案例的教训看,社会应急力量作为行动的组织方,在相关行动中承担一定的风险责任,因此必须购买保险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意外情况,防止出现死伤人员及其家属与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之间的经济赔偿纠纷。

顺应供需变化,优化保险方案设计

随着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培训演练等制度措施的陆续出台,必将进一步促进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发展,壮大救援队伍规模,相应的风险保障需求将持续增长。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等多种保险服务主体应顺应这一变化,在充分了解这一群体现状与风险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创新产品设计,提升服务质量;针对特定的保障需求建立一定的容错机制,在投保、理赔等环节更加灵活便捷,做到应保尽保、能赔尽赔。

当前,社会应急力量作为中国特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类灾害抢险救援中发挥了积极的辅助作用。提升社会应急力量救援人员人身安全风险保障水平,对于推动社会应急力量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保险作为提升保障水平的有力抓手,能够极大地降低社会应急力量在救援活动中的损失,为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主动参与到应急事业中来提供保障和支持。

如何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商业保险的社会服务保障功能,使社会应急力量献爱心的同时能够安心?这还需要政府部门、各保险机构以及广大社会应急力量自身在尊重实际的基础上,同向发力,建立一整套完整的社会应急力量保险保障体系,为社会应急力量健康长远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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