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答复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关建议

2024-08-20 11:31:27 - 黑龙江省大豆协会

近日,农业农村部网站公布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2026号建议的答复摘要,就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关建议作了回应。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树立创业典型、举办相关活动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同时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度设计、政策创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会同财政、金融等部门,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会同国家知识产权部门,加强品牌建设指导服务,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推进品牌培育和规划管理,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

农业农村部表示,下一步将多措并举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专业人才下乡服务,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夯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基础,并深入推进金融支农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推动完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深入实施精品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品牌帮扶,加强品牌营销推广。 

以下为答复摘要原文。

彭凤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供销合作总社,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人才引培工作机制,提高管理能力 

一是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农业农村部通过加强政策宣传、树立创业典型、举办相关活动等方式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先后遴选推介779个全国农村创业优秀带头人典型案例,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举办全国农业农村创业项目大赛、农村创业带头人典型经验推广进校园等活动,宣传推介乡村创业项目。二是健全农业农村人才政策体系。农业农村部加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度设计和政策创设,印发《“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新时代农业农村高技能人才工作更好支撑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意见》等文件,为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发挥作用提供政策制度保障。三是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农业农村部2022年启动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重点面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等带头人,力争用5年时间培育一支10万人规模的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队伍,2022—2023年共培育3.58万人。依托“耕耘者振兴计划”等项目,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围绕能力提升、规范运营、产业融合发展等主题,2022年以来累计培育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等3.6万人次。会同中央组织部联合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2023年举办培训班220期、培训2.2万余人。 

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多措并举加大乡村本土人才培养,积极推动专业人才下乡服务,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指导各地分层分类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夯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人才基础。 

二、关于强化资源要素扶持,改善发展环境 

一是构建农业信贷担保体系。财政部建立健全“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协同合作机制,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全国农担系统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突出做好粮食、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信贷担保服务保障。二是加强信贷支持。金融监管总局引导银行保险机构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印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农业农村部通过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引导金融机构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截至2024年3月,共为全国383.3万个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提供服务,开展信息核验380万次,完成授信173.8万笔,授信金额4137.2亿元。 

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持续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相关工作;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支持;农业农村部将深入推进金融支农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关于深挖本地特色,发挥品牌优势 

一是加强品牌建设指导服务。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商标注册基础知识宣传,引导农民合作社选择适合自身的商标类型,合理有序按需申请商标注册,切实维护农民合作社的合法商标权益;组织开展“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支持十余个农民合作社开展区域品牌培育、管理、运用、保护、推广等工作;在全国建设4600余家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广大经营主体提供便利化、公益性的商标业务指导服务,年均服务经营主体超40万次。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强农的意见》、《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的通知》,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全工作机制。二是推进品牌培育和规划管理。2019年,农业农村部指导发布《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带动30个省份建立省级农业品牌目录,1100余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省级目录重点培育,144个区域公用品牌纳入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农业农村部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根据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要素,分品类分梯次分年度培育一批产业优势领先、市场空间潜力大、文化底蕴深厚的农业精品品牌;农业农村部印发《支持脱贫地区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实施方案(2023—2025年)》,支持脱贫地区塑强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带动培育企业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增强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三是开展品牌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遴选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包括农民合作社在内的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农业农村部利用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展会节庆活动,加强农业品牌营销推广;指导举办中国农业品牌创新发展大会,推动政产学研等各界经验交流,发布《中国农业品牌政策研究报告(2023)》。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持续支持农民合作社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挥品牌优势,实现产品增值、产业增效;农业农村部将推动完善农业品牌目录体系,深入实施精品培育计划,持续开展品牌帮扶,加强品牌营销推广。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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