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洪峤被判死刑,受害者父亲:还有死刑复核,直到他被执行死刑前,我都不松懈

2022-09-20 11:53:10 - 消息动态

转自:九派新闻

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洪峤被判死刑,受害者父亲:还有死刑复核,直到他被执行死刑前,我都不松懈

9月20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故意杀人、上诉人洪峤、原审被告人祁文强盗窃一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被告人洪峤(李某月生前男友)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北青报,对于二审结果,受害人李某月父亲李胜表示,他对此次二审结果表示满意,会带着判决书去女儿墓前祭拜,“洪峤通过视频的方式出席了宣判,我感觉他人都瘫在那里了,他应该也知道自己会有这样的一个结果。”

南京女大学生案二审洪峤被判死刑,受害者父亲:还有死刑复核,直到他被执行死刑前,我都不松懈

李胜表示:“后面还有最高法的死刑复核,直到洪峤被执行死刑之前,我都不会松懈,会一直坚持到正义降临的那一天。”

此前该案二审开庭后,李胜表示,案件主犯之一洪峤远程出庭受审,其表示自己无罪,并称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法院驳回了其要求精神鉴定的要求。李胜称,庭审中洪峤表示,其有立功表现,案件涉及一人在菲律宾持枪抢劫的案件。

此次二审宣判后,李胜表示,对于洪峤自称有立功表现和精神疾病的说法,法院均予以驳回。

2020年7月初,洪峤因与女友李某月(被害人,殁年21岁)在恋爱交往过程中发生矛盾,遂邀约上诉人张晨光、曹泽青帮忙杀害李某月并制定作案计划。

洪峤事先设计诱骗李某月购买7月9日的机票从江苏省南京市前往云南省景洪市,并提供资金和部分作案工具,带领张晨光、曹泽青多次演练杀人方法并交待作案细节和定时汇报等要求,指使张晨光、曹泽青从南京市乘机提前抵达景洪市至商定的作案地点勐海县普洱茶公园,购买铁锹预先挖好土坑。

当日21时许,李某月被诱骗至作案地点,曹泽青、张晨光将李某月杀害并掩埋。

2022年7月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被告人洪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张晨光、曹泽青分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被告人祁文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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