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 +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

2023-09-20 00:50:56 - 国际旅游岛商报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黄桂风)近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一加油站附近执勤时,发现一男子满身酒气。经过查询,发现该男子不但酒后驾车,还存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9月14日23时10分许,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省道乌那线开展巡逻防控工作,经过兰洋路加油站处,发现一群青年人聚集在路边,且旁边停放一辆号牌为琼FH×××3的小型轿车。当执勤民警上前查看时,车内并无驾驶员,此时一男子林某某上前说这车是他的,林某某一身酒气,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但他信誓旦旦地说,不是他开的车,是他朋友开的……随后执勤民警查看车内的行车记录仪,发现停车时林某某从驾驶室的位置走出,对于林某某拒不承认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执勤民警将其带回交警支队进一步调查。

    通过调取沿途卡口视频资料、车辆行车记录仪、证人证言等证据后,执勤民警确定林某某为驾车人员。在铁证面前,林某某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供认不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林某某的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当民警对车辆作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林某某的车上有一本字迹模糊、制作粗糙的驾驶证,凭借丰富的工作经验,执勤民警初步判断其驾驶证涉嫌伪造、变造。经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发现,林某某并没有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并且存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普及相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支队依法对林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2000元;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处罚款5000元;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穿拖鞋驾驶机动车)处罚款50元;并处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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