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证券简称:菲林格尔公告编号:2024-040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以及会议相关材料等。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
(三)会议应出席董事4名,实际出席董事4名。董事出席人数符合《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JürgenV?hringer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提名丁佳磊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更换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和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于董事吕啸先生已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公司董事会拟选举更换涉及到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新的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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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新任董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1、丁佳磊,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居留权,本科学历。2014年至今任职于上海乐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自2016年起,担任上海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四、五届非独立董事。
丁佳磊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上海多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丁福如先生系父子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
证券代码:603226证券简称:菲林格尔公告编号:2024-041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1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10日
至2024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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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9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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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9月30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除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代理人除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外,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传真登记:传真登记时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传真须在2024年9月30日上午09:30一11:30,下午13:00一17:00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将上述文件传真至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林海公路7001号,证券事务部,邮编:201414。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胡忠青、董天顺
联系电话:021-67192899;
传真:021-67192415(分机号311);
邮箱:zqswb@vohringer.com。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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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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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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