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三无保健品” 微商可能涉嫌犯罪

2024-09-20 06:56:50 - 南宁晚报

本报讯(记者韦薇 通讯员邓雪芳)吴某购买“三无保健品”药泥,之后发现交付的货物不合格,与卖家陈某协商退款。因退货退款问题,双方诉至法院。吴某以“保健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物品为由,向陈某索赔货款以及惩罚性赔偿17.5万元。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

吴某作为某中药材经营部的经营者,向陈某私下购买“三无保健品”药泥(陈某宣称该药泥具有健肾功能)。之后,吴某发现陈某交付的货物不合格,并与陈某协商退款。但陈某要求吴某将货物退回才愿意退款。

双方协商无果后报警。陈某当天将4.5万元退还给吴某。因为吴某没有退还“保健品”,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吴某退还4.5万元。

吴某以陈某的“保健品”中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地那非,给其造成损失为由提出反诉,诉请陈某赔偿其货款损失1.75万元及惩罚性赔偿17.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早在2012年就颁发了《保健食品中可能非法添加的物质名单(第一批)(食药监办保化〔2012〕33号)》,将“西地那非”列入了禁止在保健食品中添加的物质名单。陈某将无正规手续的药泥,通过微信进行宣传、售卖,有可能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故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法院作出裁定:驳回陈某的起诉;驳回中药材经营部的反诉。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