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5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江门市蓬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对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蓬消行罚决字〔2023〕第021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703MA572XBN1U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夏琳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蓬消行罚决字〔2023〕第02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23年10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68号108室的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局部重新装修,改变建筑结构,未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2023年10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68号108室的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局部重新装修,改变建筑结构,未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2023年10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港口二路168号108室的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二楼局部重新装修,改变建筑结构,未申报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江门市光泰尚汇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7
处罚机关
江门市蓬江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