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民政厅:以政务公开助推“弱有所扶”

2023-10-30 16:29:34 - 媒体滚动

转自:经济日报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力度,山东省民政厅创新建立了以“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救助结果主动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三主动”公开机制,形成了全覆盖无死角、精准高效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网。

山东省民政厅:以政务公开助推“弱有所扶”

建立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机制。着眼防范和解决困难群众因对社会救助政策不了解、申请不及时、容易出现漏救的问题,建立救助政策“主动告知”机制,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推动救助政策入户告知。组织各级民政部门以县级为单位,全面梳理制定救助政策清单,制作救助政策“明白纸”,详细介绍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政策的申请条件、救助标准、办理程序、附加政策、诚信承诺等。在此基础上,组织各级民政部门和村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宣传培训,重点对已享受救助政策人员、残疾人、老年人、低保边缘家庭等困难群众,全面实行入户告知。各级共举办救助政策培训3900余场次、培训政策宣传人员23万人(次)、上门宣传政策172万户240余万人(次)、发放救助政策宣传资料300余万份,推动救助政策社会告知。充分利用各级民政门户网站、村(社区)政务公开栏、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微信公众号、各地广场大型电子屏、政务大厅摆放宣传材料等渠道,采取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图文海报、动漫作品、专题片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政策“大篷车”上街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救助政策,扩大群众知晓度,取得明显成效。在全省部署开展社会救助政策“码上告知”专项行动,推动以县级民政部门为单位,专门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二维码”,全省136个县(市、区)全部制作了救助政策“二维码”,村(社区)实现救助政策“二维码”全覆盖。群众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了解各类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渠道等信息,并可通过“二维码”直接申请救助,实现“一码在手、政策全有”,方便群众办事。

建立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坚持大数据比对和入户核查相结合,着力提高救助对象识别的精准度,变“人找政策”为“数据找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不漏一户、不落一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开展“数字赋能、智慧救助”专项行动,开发山东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建立省级社会救助对象主题库,推动全省12个部门(单位)与救助相关的信息数据实现共享比对,及时对全省低收入人口的家庭收入、就业状况、医疗支出、救助帮扶、健康状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监测情况分类形成预警(提醒)信息。在此基础上,山东省民政厅及时下发比对数据,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核查,符合救助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做到救助线索及时发现、数据及时核查、政策及时落实,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建立救助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围绕深入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施救,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防止人情保、关系保和错保漏保等问题,全面推进救助信息主动公开。公开救助对象信息。推动各级在村(社区)居民相对聚集、醒目的位置全覆盖设立了社会救助信息公示栏,对拟确认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的家庭实施审核阶段公示。公示有异议的重新组织调查核实,视情开展民主评议,对全部低保对象实施长期公示,主动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有效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度。公开救助资金信息,推动全省136个县(市、区)对资金发放情况,实行短信告知和二维码告知。让救助对象及时了解救助项目、救助标准和实际发放数额,确保心中有数、放心安心。同时,督促市、县民政部门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民政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政务微博等渠道,及时公开发布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人(次)数、保障标准、资金支出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救助资金管理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公开社会救助热线。推动省、市、县3级全面设立社会救助热线并向社会公开,实行专人值守,主动接听群众求助、搜集救助线索、宣传救助政策,并建立救助线索即转、即核、即办工作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数据来源:山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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