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包收费餐具引热议,餐位费、茶位费、纸巾……到底该由谁买单?听听律师怎么说

2023-10-30 18:46:53 - 媒体滚动

转自:北京商报

除了菜品的之外,您在外出就餐时是否付过其他费用?10月30日,#你认为饭店餐具收费合理吗#一话题登上热搜。曝光视频显示,有大学生在河北石家庄餐厅吃饭时遇餐具收费1元,于是将4套餐具全打包带走。当事人表示,结账的时候询问店员餐具可以带走吗,店员说可以带走,于是大家都打包回去了,既然餐具付了钱就要带走,一块钱都不白花。

打包收费餐具引热议,餐位费、茶位费、纸巾……到底该由谁买单?听听律师怎么说

对此,消费端则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有消费者表示支持,指出“收的是餐具费,又不是消毒费,餐具付了钱就是自己的”,有的消费者则表示反对,认为“一块钱是餐具消毒费,不是餐具费”。还有消费者恍然大悟,表示之前怎么没想到可以带走呢。

对于上述大学生的举动是否合法合理,北京商报记者采访到了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莉。她表示,关于合法性上,大学生经过餐厅服务员允许打包带走餐具,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但该事件中一元餐具费,如果是用于购买一次性餐具的,消费者付费后取得餐具所有权,其有权带走。但如果该1元钱是餐具使用费亦或是消毒费,而不是购买餐具的费用,则消费者付费后不能取得该餐具的所有权,故此,其取走餐具的行为合理性上欠妥。

那么餐厅餐具收费又是否合规呢?李莉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从该规定理解,餐厅作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的义务,其不应将清洗消毒的责任转嫁给消费者,使用集中消毒套装收费餐具的经营者应当同时提供免费已消毒餐具供消费者选择。

同时,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如果在该事件中,餐厅只提供该收费餐具,作为就餐者而言该餐具费的收取具有强制性,如不缴纳则无法正常就餐,则是违法的。

事实上,餐具费只是消费者在就餐过程中遇到的收费项目之一。记者注意到,有消费者对本次事件进行了延伸,表示遇到的收费项目远不止此,“餐具费、餐位费、茶位费、调料费、纸巾,进去坐下就几十块了。”有消费者直言。那么,餐厅内的哪些收费合理,又有哪些收费是不合理的呢?

对此,李莉指出,目前未有全国性的法律规定直接禁止餐厅收取该种费用,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不能强制交易,餐厅收取相关费用前应明码标价并应给与消费者选择权,如不支付相应费用即不能正常就餐,则可能属于强制交易。

不过,但在部分地区,收取设备使用费则是被明令禁止的。李莉补充道,有些地方性法规如《吉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消费环境,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提供收费的或者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餐具;(三)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者加收费用;(四)设置最低消费;(五)在餐饮价格外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消毒餐具费等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六)其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在吉林省范围收取房间费、空调费、餐位费、消毒餐具费等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等是被禁止的。

北京商报记者张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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