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05:01:50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报告期末,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394,600股,占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的1.2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超凡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超凡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应思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洪益琴会计机构负责人:杨超凡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867证券简称:新化股份公告编号:2024-066

转债代码:113663转债简称:新化转债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现将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1:上述产量、销量为折百数量(下同)。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7证券简称:新化股份债券代码:113663债券简称:新化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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