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亿元变5亿元,A股主板公司市值退市标准实施
2024-10-30 21:10:16 -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冉黎黎)10月30日起,沪深主板A股公司市值退市标准正式调整为5亿元。
沪市方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新《上市规则》)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或者既发行A股股票又发行B股股票的上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的,上交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新《上市规则》起草说明中也提到,为有效推动上市公司提升质量和投资价值,适当提高市值指标,将原来“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3亿元”修改为“连续20个交易日在本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发行存托凭证红筹企业的市值退市指标同步调整。仅发行B股的公司市值退市指标继续维持在3亿元。
同样,深交所对于主板A股公司也有同样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新《规则》)显示,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或者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深交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5亿元的,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新《规则》起草说明中也提到,新《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包括提高A股公司市值退市指标,将主板A股(含A+B股)市值标准从现行“3亿元”提高至“5亿元”,进一步发挥市场化退出功能,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质量和投资价值。纯B股市值退市指标本次不作调整,维持“3亿元”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