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21:50:36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卓锦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卓未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晨会计机构负责人:吴芸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701证券简称:卓锦股份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濮世杰先生主持,公司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卓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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