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22:01:20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2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24-09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0,392,177股,持股比例为1.23%。根据相关规定,未列入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11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2023年12月5日至2024年5月15日期间,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985,700股,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0.94%,最高成交价为26.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0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9,978,32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5月15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回购方案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7,985,7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事宜。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4年5月24日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属子公司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议案》及其他与分拆相关的议案。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浙江环动机器人关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动科技”)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分拆完成后,环动科技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环动科技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仍将反映在公司的合并报表中。通过本次分拆,公司和环动科技将各自专业化经营和深耕自身优势业务,有利于各方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截至本报告期,本次分拆上市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以上分拆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03月04日、2024年03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佩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慧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吴长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佩群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慧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24-08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长鸿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张戎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800份予以注销。同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00份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7,000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张戎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24-090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东坡主持,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3,800份以及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200份的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办理有关行权的全部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24-093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8,61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58%,行权价格为16.57元/份。

2、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相关机构办理完毕相应的行权手续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8、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9元/份调整为16.57元/份。

9、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关于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为自授予之日起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由于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因此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时间为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行权比例为3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10月17日,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等待期已于2024年10月16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三)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时差异情况的说明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07人调整为404人,原拟授予前述3名激励对象的份额在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总量保持不变,仍为800.00万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0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1、2021年度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9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于2022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83元/份调整至16.77元/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2022年度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77元/份调整至16.69元/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3、2023年度权益分派对行权价格调整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5日。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将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9元/份调整至16.57元/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三)股票期权注销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16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7,000份予以注销。此外,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内因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的原因导致所持部分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共计1,040份予以注销。综述,公司合计注销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8,040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8,300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3、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11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8,000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4、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000份予以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四、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2、期权简称:双环JLC2

3、期权代码:037302

4、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53人

5、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18,610份

6、本次期权行权价格:16.57元/份

7、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本次可行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8、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五、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以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安排

1、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对于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2、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戎先生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张戎先生卖出公司股份数量共计8.00万股。张戎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述股份变动情况发生在其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之前。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八、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847,206,632股(截至2024年10月28日)增加至847,425,242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行权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行权事宜。

十、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行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为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办理有关行权的全部事宜。

十一、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十二、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双环传动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472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24-094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环研传动研究院(嘉兴)有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在上述授权额度及期限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万元。

2024年2月26日、2024年6月18日及2024年9月18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2024年6月19日、2024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4年10月29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前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800万元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本次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机构代表人。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72证券简称:双环传动公告编号:2024-092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5日,公司通过内部张贴的方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5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7、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8、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6.69元/份调整为16.57元/份。

9、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10、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800份予以注销。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4年10月16日。截至行权有效期届满,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200份,公司依照规定对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合计17,000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对已计提的股份支付费用予以转回并调整资本公积。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13,800份以及注销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200份的事项符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

六、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七、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双环传动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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