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监局关于伍连德卫医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2-11-30 16:27:5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2022年11月29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闽药监厦稽办〔2022〕3-12号),涉及伍连德卫医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闽药监厦稽办〔2022〕3-12号
生产不符合强制性行业标准及经注册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
伍连德卫医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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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龙
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编号:2022YC0341),伍连德卫医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型号为无菌型平面耳挂式大号、批号为21091001的医用外科口罩,检验结论为被检样品所检项目不符合YY0469-2011《医用外科口罩》标准要求,具体不合格项目为口罩带断裂强力,其他项目合格,综合结论不合格。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伍连德卫如下处理:
(一)责令改正;
(二)罚款20000元整(贰万元整)。
当事人应自接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纳上述罚没款。当事人根据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开具的行政处罚缴款通知书,自行选择缴款方式。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