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严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严打境外诈骗集团领导者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一周年之际,11月30日,最高检发布了《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工作情况(2023)》(以下简称《工作情况》),系统分析了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主要态势,总结了检察机关打击治理的举措与成效,提出下一步工作对策与展望,并就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严峻形势进行风险提示及建议。
《工作情况》介绍,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同比呈明显上升趋势。随着打击治理特别是境外抓捕力度加大,2023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3.4万余人,同比上升近52%。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仍高位运行,但上涨幅度逐步放缓。与此同时,起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激增,已成为仅次于帮信罪的第二大电信网络诈骗的关联犯罪。此外,起诉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快速上涨,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多发罪名。
《工作情况》指出,当前犯罪人员低龄、低收入、低学历特征依然明显,但文化程度较高人员涉罪呈上升趋势。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帮信、掩隐三类犯罪人员中,大学专科以上(包括本科、硕士、博士)人员分别为4400余人、5900余人、7600余人。
《工作情况》还介绍,对于从境外陆续抓获的犯罪分子,检察机关逐案跟踪,该捕则捕、当诉则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大资金追缴力度。最高检、公安部联合督办的四川南充“4·01”专案,检察机关已起诉430余人,涉及多个缅北诈骗团伙;联合督办的浙江“12·30”专案,已抓获11名主犯,判决4名,主要组织者葛某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名主犯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形成有力震慑。
此外,《工作情况》明确,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国(区)际执法司法合作,围绕重点地区、重大集团、重要案件,深挖彻查案件线索,严厉打击境外诈骗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幕后“金主”、骨干分子,以及为其提供人员偷渡、跑分洗钱、技术服务、犯罪场所和管理服务等帮助的黑产集团组织者、领导者,持续释放从严惩治强烈信号。
《工作情况》强调,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诈意识和识诈能力,坚决做到“不轻信、不贪利、不点击、不泄露、不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