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有关安排的通知

2023-03-30 10:13:17 - 媒体滚动

转自:军事科学院

各位考生:

我院2023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将于4月14日前,以线下现场方式组织,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01

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

关于2023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有关安排的通知

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已于研招网公布,请至研招网-军事科学院-信息发布栏目查看。

02

入学英语水平测试

01、考试时间

2023年4月12日上午8:30~11:30,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02、考试地点

研究生院太平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27号院研究生楼)。

具体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03、考试相关要求

1.考生请于4月6日至4月11日期间,自行登陆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2.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从太平路校区南门进出。请各位考生按照规定路线行动,不得在营区内自行活动。证件、证明不全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营区和考场。

3.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穿戴设备、电子词典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准带入考场。外语考试无听力,不需准备耳机。

4.考试期间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一经发现违反考场纪律情况,将立即终止考试,视情上报教育部考生诚信档案数据库,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5.参加入学考试及综合考核的军人考生须着军装(配套着当季作业服,未配发考生可配套着常服),确保军容风纪严整。地方考生着装须干净整洁。考试全程均须规范佩戴N95口罩。

03

综合考核

4月14日前,各有关单位将按照学科专业,组织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前,各招生单位将依据军队及我院博士招生有关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请考生提前准备如下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身份证,军官证、文职人员证,学员证等);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员证、所在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还需查验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3.无法提供学位证书原件,且未通过网上学位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含海外留学考生);4.现役军人须提交由师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最近一次军事体育考核达标证明原件。5.审查考生提交的学术成果证明的真实性。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综合考核有关内容及形式请参照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公告,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各有关单位通知为准,考生须提前做好相应准备。综合考核后,考生须配合各招生单位完成政治考核。

注意: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考生,综合考核将包含专业理论笔试,内容及考试时间由各单位通知,请考生按要求参加。

04

体检

根据上级最新政策要求,我院研究生复试体检标准将参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进入综合考核的军人考生,可于4月14日前,向招生单位提交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须包含我院《研究生复试体检明细表》.docx中规定的项目);进入综合考核的无军籍地方考生,请至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北院区体检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100号,原解放军第302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4月6日至4月14日上午(仅工作日),请考生结合自身安排前往,体检当天不吃早饭。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入学后一月内,我院将组织复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05

录取办法

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和最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成绩计算方式、录取有关政策要求参照我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公告执行。

因我院导师年度招生人数原则上限2人(含博士、硕士),拟录取人数超过限额的,由招生单位征求学生本人及导师意愿,在本单位相同学科中进行调整,不服从调整的取消录取资格。

预计5月中旬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5月底前完成录取。

06

监督机制

招生期间,院招生办公室将进行巡查监督,并开通监督电话010-66314088和监督邮箱jkyjsyyjjy@163.com,受理考生意见反馈及投诉。各招生单位纪委指派专人对选拔全程进行监督,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学术权力情况的导师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军队和军事科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者将取消入学资格或注销学籍。

有关说明

本次招生选拔各环节有关安排、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动,我院和各招生单位将及时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来源:军科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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