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房变“漏水房” 质量顽疾亟待治理

2023-03-30 11:53:48 - 内蒙古新闻广播

精装房变“漏水房” 质量顽疾亟待治理

近年来,精装修成为房地产市场的新宠。尤其在大力倡导低碳经济的背景下,精装修的房子在销售市场上的比重越来越大,但随之而来的装修质量差、渗水等消费投诉也层出不穷。

近日,包头市万科中央公园小区的朱先生向媒体反映,自己买的精装新房刚交付不久就频频出现漏水问题,业主纷纷质疑房屋质量。记者在朱先生家看到,卫生间过门石位置有明显修补过的痕迹,材质也与其他过门石不同,门框并未完全修复。此外,卧室墙面、另外一个房间的顶面、柜体、墙面也都有明显水痕。

朱先生楼下邻居家的情况更加严重,屋顶、墙面甚至是窗台都有大面积水痕,地面上放着接水桶的位置都已经有了大片的磨损。记者在该小区一连走访了六户业主,家中或多或少都存在漏水情况,看着泡水的新家,居民们既无奈又心痛。

为了省心和高品质的生活,精装房成为越来越多现代人的选择,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一些购房者发现交付的房子和看到的样板房完全不一样,说好的精装修却与实际严重不符,品质粗糙。

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22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2022年商品大类投诉中,房屋及建材类投诉量达到了35513件;服务大类投诉中,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投诉量22752件。

精装房变“漏水房” 质量顽疾亟待治理

内蒙古台特约评论员、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周树林认为,避免精装房变成“闹心房”,源头把关和监管处罚两者都不可少。要把精装修住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过程中的问题企业纳入建筑诚信系统,接受公众监督和行政处罚。只有多措并举增设“防火墙”,才能维护好精装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周树林:精装修房屋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装修行业的监管难度大,关于成品房的标准又较为模糊,精装房的利润空间较大,导致开发商觊觎“精装暴利”,在精装修上以次充好、偷工减料。

如何避免精装房变成“闹心房”?源头把关和监管处罚两者都不可少,要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把精装修住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过程中的问题企业纳入建筑诚信系统,接受公众监督和行政处罚。

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精装修商品房管理办法,明确精装修验收标准,纳入备案管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中,关于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表述为“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但双方约定标准又没给任何填写或选择的空间,再加上并不是所有买房者都是装修行家,所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等于对质量没有约定,这样就很容易出现装修质量问题,因此要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堵塞漏洞。

此外,要对房企的广告与合同内容的界限有清醒的认识。“精装房”销售往往都有样板房,样板房是用于展示的,是广告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如果房企对样板房做出明确具体的说明和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合同内容,房企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那么,如果交房后样板房已经被拆除了,证据灭失了怎么办?首先举证责任在开发商,开发商承担不能就样板房质量进行举证的责任。其次,购房者在购房时也应当就样板间的装修效果、质量、材料、造价等进行证据保全。只有多措并举增设“防火墙”,才能消除消费者对精装房质量的担忧,才能维护好精装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记者:武  婧、孙雪梅

编辑:敖  琳

审核:岳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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