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相关规定 第一批58户798853.87元契税补贴资金已发放至购房者手中

2024-03-30 09:08:06 - 呼和浩特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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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落实《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吸引大学生在呼就业创业,吸引家乡人才回呼创新创业,市房产交易中心按照《呼和浩特市引人留人18条措施》第九条规定“在我市首次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可享受全额契税补贴”,从去年10月起,积极受理契税补贴申请,并对申请人条件进行核验。

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申请契税补贴:2023年8月2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呼和浩特市四区及旗县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在2030年12月31日前完成分户和契税补贴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市房产交易中心增加审核人员,加强对网签备案时间、契税补贴金额、开户行以及账号的核实,确保契税补贴精准足额发放。目前第一批58户798853.87元契税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至购房者手中。

下一步,市房产交易中心将进一步加快补贴发放速度,采取多种措施,把补贴发放工作作为“稳经济惠民生”重点任务加以推进,确保把政府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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