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雷兴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03-30 15:00:47 - 咸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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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嘉鱼县委批准,嘉鱼县纪委监委对县城市建设资金管理中心原党组书记雷兴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雷兴文背离初心,背弃宗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在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费用;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金返还、融资居间服务、资产收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雷兴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嘉鱼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嘉鱼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雷兴文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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