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04-30 20:51:58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22-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9月,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广泰源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起诉对方归还租金及违约金4,652.21万元。2021年10月收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陕 01 民初 1656 号。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变更诉讼请求书》及《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对方归还租金及违约金7,667.44万元。2022年大连广泰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日收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反诉状》及《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西安市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反诉,目前尚未进行判决。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玲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明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玲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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