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实施:禁止职校让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实习

2022-04-30 20:02:42 - 北京青年报

5月1日,新修订职业教育法实施:禁止职校让学生从事与专业无关的实习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了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该法颁布26年来首次“大修”。

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

“1996年职业教育法自颁布实施以来,对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副主任宋芳说。

宋芳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随着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职业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企业参与办学动力不足、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据悉,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现行法的5章40条修改为8章69条,增加“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教育的教师与受教育者”和“法律责任”三章,由现行法的3400余字修改为10000余字,内容更加丰富充实。

宋芳说,新职业教育法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和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为打造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夯实了法治基础。

“新法的贯彻实施对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术技能水平,促进就业创业,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上岗实习的,应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外界关注的一个话题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侵害职业学校实习学生权益等问题,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对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作了哪些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处长张涛予以回应。

他说,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回应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合法权益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加强实习实训管理方面,明确接纳实习的单位应当保障学生在实习期间按照规定享受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参加相关保险、接受职业技能指导等权利;对上岗实习的,应当签订实习协议,给予适当的劳动报酬。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对实习实训学生的指导,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协商实习单位安排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的岗位,明确实习实训内容和标准,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与所学专业无关的实习实训,不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单位,或者通过非法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或个人组织、安排、管理学生实习实训。

在加强收费管理方面,明确职业学校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收取学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减免;不得以介绍工作、安排实习实训等名义违法收取费用。

在保障平等就业机会方面,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张涛说,违反上述规定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聘时不得设置妨碍职业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条件

如何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在事业单位、企业公开招聘时,不受学历门槛约束?

“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副司长王晓君说。

她提到,将加强对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指导,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加强对招聘活动中用人单位的管理,确保发布的招聘信息不含有歧视性条件,保障职业院校学生享有公平就业机会和平等权利。

她还提到,将深入学习贯彻《职业教育法》,指导企事业单位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在公开招聘时不得设置妨碍职业院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聘用条件。

“指导企事业单位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不同类别岗位职责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学历、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水平等招聘岗位条件,为职业教育发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孟亚旭

编辑/赵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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