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期)

2024-04-30 15:19:1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期)

近期,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等1类14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噻虫胺、氯唑磷超标问题。

现将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马鞍山市雨山区俊俊水果铺(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脐橙(食用农产品),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花山区东霞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食用农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个体工商户(孙金龙)销售的爱媛果冻橙(食用农产品),氯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马马鞍山市雨山区阿莱蔬菜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食用农产品),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金标准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马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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