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两月没开门,创业者起诉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法院会怎么判?

2022-05-30 20:47:00 - 媒体滚动

受疫情影响两月没开门,创业者起诉房东退还房租和押金,法院会怎么判?

今天(3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从近两月涉疫情的相关案件中,选取发布6件助力复工复产典型案例,以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指导,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发展。

疫情期间房租能否减免、如何减免,是不少企业、市民关心的问题。张某是一名年轻创业者,2020年3月,张某向被告容某承租松江区一商铺,约定租期至今年5月31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该商铺近两月无法正常开门营业,导致经营入不敷出,无力继续维持,张某决定关门停业。在与房东容某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张某于2022年5月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容某退还房屋押金12500元及疫情防控期间租金9000余元。

松江法院受理该案后,通过微法庭在线异步审理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法院表示,因疫情和疫情防控措施导致商业用房承租人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依法可以主张减免租金、延长租期或者延期支付租金。人民法院坚持共担风险、利益平衡的原则,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诉求,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房东当庭返还张某押金、租金合计1.5万元,张某撤诉。

某餐饮管理公司因经营困难,无力偿付拖欠某租赁公司房租25万余元,租赁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冻结餐饮公司银行账户。受本轮疫情影响,被执行人无法线下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希望由法院主持执行和解,从而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便于其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和复工复产。崇明法院通过“智慧执行”软件远程调取电子卷宗中申请执行人出具的委托材料,并通过“一案一群”功能对相关材料向当事人进行展示,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在法院积极推动下,申请执行人同意减免部分租金,双方由此达成和解协议。餐饮公司按约将全部款项履行完毕。随后,崇明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解除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并通过电子送达方式发送结案证明。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在履行合同等方面也产生了问题。在宝山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某信息公司表示受本轮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暂无法完成财务支付流程,无法及时支付约定的服务费用,希望能够给予一定的纾困时间。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同意信息公司将付款时间延长至今年7月20日前,并自愿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栏目主编:王海燕

本文作者: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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