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本期咨询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2023-05-30 16:29:29 - 山西市场导报

市民王先生致电本报咨询:“我是某国企单位的员工,上班已经3年多了。上个月单位的人事部门告知我,劳动合同到期后就不续签了。我想咨询一下,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何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人社部门: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本报记者秦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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