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评|让被霸凌的女孩顺利转学,不该这么难

2024-05-30 18:46:00 - 澎湃新闻

今年17岁的鄂尔多斯女孩琳琳(化名),2023年被多名同学以逼迫去酒吧陪酒、下跪、抓头发、抽耳光等方式多次殴打欺凌。事发后,琳琳的家长报案,其中四名殴打琳琳的学生获刑。按理说,这样的结果应该让人舒一口气。

然而,由于遭遇长期的校园霸凌,琳琳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一提到原来的学校,就想起挨打下跪的事”,不愿继续回到原学校就读。为此,不得不为其换一所学校。但没想到的是,获刑的同学家长举报琳琳转学违规。从今年5月16日开始,琳琳就被老师通知不能在新学校上学了。

这样的结果令人愤懑、不解。据报道,琳琳的这次转学,是在原学校积极协调下达成的“借读”,具体为什么违规了,我们不得而知。但也不得不追问:可不可以有合规的、顺畅的转学渠道?

治理校园霸凌和保护未成年人,应该是全过程的、动态跟进的。有些霸凌者应当被送去专门学校矫治或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能轻轻放过;一些受害者需要换个环境继续学业的,也应该有对接机制和解决路径。

目前,这起校园霸凌案的后续,呈现出施害一方的家长步步紧逼,而受害者一再躲让(已经离开原学校了)的局面,让人如鲠在喉。相比直接切断霸凌行为,让受害者在风雨过后见阳光,可能是一个更加漫长的过程,需要付出更大的心力和关怀。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天,最高法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提到,“在办案过程中,人民法院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力量,对遭受犯罪侵害特别是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及其家庭,及时采取必要的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近些年,治理校园霸凌不断深入,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健全。但法庭的最终审判,绝不是治理校园霸凌的终点,各方还应当坚持能动履职,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延伸”工作。转学安置如果有必要,就应是本职工作,而不是什么讲情分的“帮忙”。

目前,琳琳已经在家使用电脑自学了十几天,当父亲问孩子“想上学吗”,琳琳的回答干脆、直接:“想”。我们不该辜负这样一个坚定的回答。琳琳的愿望是考上西安音乐学院,她的钢琴水平已经过了八级,父亲说,“文化课再努力一下是有希望的。”这种希望不该浇灭。

无论如何,都不能让被霸凌者无学可上。她的周边,包括家庭、学校、司法部门、教育部门、妇联等,都应该在希望之火上添一把柴。甚至,向长远处看,被霸凌者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刚性保护,还应有更多柔软的社会性防护。

比如,学校还可以广泛开展反霸凌教育,教会更多孩子给予被霸凌者支持和帮助,主动邀请他们参与到班级、社交活动中,让他们尽快融入新的集体生活,感受到身边的温暖与爱。

反霸凌,路还很长,仅仅是让被霸凌的女孩顺利转学,不该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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