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2024-05-30 20:36:44 - 北京日报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2021年6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网络保护”专章,2024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并设置了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方面的保护性制度。然而相关案件反映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仍存在问题和挑战。

5月30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贯彻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维护未成年人网络空间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实施至今涉未成年人网络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主要特征、问题分析以及典型案例进行通报,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权益司法保护提出工作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实施至今(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597件,案件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未成年人上网活动日益频繁,其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07件,占比68.2%;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件75件,占比12.6%;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15件,占比19.2%。案件纠纷成因较为集中,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主要是由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所引发的游戏充值退款纠纷和直播打赏退款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主要是他人侵害未成年人名誉权、肖像权等引发的人格权侵权纠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主要是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销售物品未按约定交付所引发的违约责任纠纷。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涉案网络平台类型多样,网络服务内容丰富广泛。”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瑞罡介绍,从软件类型来看,无需下载安装的小程序也成为未成年人的网络活动新空间;从网络服务的内容来看,未成年人接触的网络服务日益多样,甚至包括一些不宜接触的网络服务,例如有的未成年人沉迷恋爱交友平台进行大额充值打赏。此外,不少平台通过“游戏+社交”的双重元素,吸引了未成年人的关注,成为未成年人的网络“新宠”。

“我们在审理过程中还发现,消费纠纷呈现群体性特征。网络游戏充值消费主要集中于某些网络热门游戏,且由于多款游戏聚合运营、涉及未成年用户众多,导致部分案件呈现群体性、批量化特征,而未成年人开网店也容易引发批量纠纷。同时,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消费引发的纠纷逐渐成为商业维权牟利的手段。”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未成年人网络欺凌发生频率上升,网络暴力惩治面临挑战。网络欺凌实施者包括未成年人,通常起源于线下校园欺凌,部分未成年人利用网络逃避监护人、学校的监管,扩大欺凌范围和程度。网络欺凌还存在演化出网络暴力的倾向,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此外,发布会还介绍了司法实践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其他问题,如网络信息内容良莠不齐,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足,信息泄露引发安全风险;非理性消费亟待管理,低龄高额特点突出等。

“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不足仍是引发纠纷的重要因素。”赵瑞罡分析,部分网络大额消费的未成年人往往采取偷用监护人的手机设备、购买成年人网络账号、租用他人手机设备等方式获取上网机会,延长上网时间,存在一定的网络沉迷现象。此外,案件也一定程度反映了相关市场主体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例如,有的游戏实名认证流于形式,即便未成年人初次登录时使用未成年人信息注册游戏账号,后续仍然可以通过二次编辑账号信息轻易变更为成年人账号。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负责人颜君发布了8个典型案例,明确了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可以在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情形下承担赔礼道歉责任;未经同意擅自在互联网发布包含未成年人肖像的视频构成侵权;运营者应当就软件“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承担责任等裁判规则。

案例一

未成年人实施网络欺凌可以在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情形下承担赔礼道歉侵权责任

——甲某诉乙某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二

未经同意擅自在互联网发布包含未成年人肖像的视频构成侵权

——甲某1、甲某2与乙某1、乙某2、乙某3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三

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二次充值的,二次退款比例应当酌情降低

——甲某与某游戏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四

“未成年人模式”形同虚设,“连麦”软件存在过错应担责

——甲某诉某科技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例五

主播以“网恋”为手段诱导未成年人打赏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甲某与某科技公司、乙主播网络充值打赏案

案例六

未成年人遭遇网络诈骗应当及时向平台发送侵权通知

——甲某与某科技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七

同学间线下摩擦不当转化为网络宣泄构成侵权

——甲某诉乙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

案例八

“三个强化”诉源治理机制妥善处置批量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案件

当代未成年人是互联网“原住民”,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关系国家未来和民族希望,关系亿万家庭幸福安康。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网络空间权益司法保护工作,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抓实家庭监管;学校要加强网络素养教育,发现未成年人有网络沉迷、过度消费、网络侵权等行为,要及时协同家长进行教育和引导;相关市场主体也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持续优化网络服务;相关部门需要强化履职,凝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力;全社会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环境。

人大代表说

车克欣、姚强、薛亚会、王娇、路建清、李冬梅、李芳、郭晓静、钱旻坤、杜勇、杨华、曲子恒、许泽玮、袁民、祖彬、申桂杰共16位北京市人大代表在线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市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执委,延庆区工商联主席,九一先智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表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越来越频繁地接触网络空间。立法部门进一步完善立法,制定或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加大对传播有害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确保其遵守法律法规,及时清除有害内容。学校和家庭应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教育,提高他们识别和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对于网络平台,应当鼓励和支持开发适合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安全软件,有效加强未成年网络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房山区北洛中学教师路建清表示,我国拥有2亿未成年网民,为了营造风清气朗的网络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国家相关部门应加强网络平台内容审查力度,加强违法处罚力度;加强宣传法律法规,将真实案例制作成普法短视频、短剧等,尤其要加强面向农村人口、中小学的法治宣传。

涉未成年人网络案件逐年上升 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

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顺义牛栏山第一中学课程主任李冬梅表示,此次北京互联网法院举办的“首互未来”新闻发布会,不仅展示了法院在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领域的司法实践成果,也向社会传递了法院对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的高度关注和专业态度,具有专业性与前瞻性。通过发布《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向社会传递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司法理念和标准,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和思考,是一次非常有价值的司法与社会的有效互动。

作为一名学校教师代表,我非常欣赏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采取教育与引导并重、创新与务实并重的特色做法,如通过上线家庭教育指导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不仅帮助未成年人提高了网络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也促进了家庭、学校、社会等各方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的关注和重视。搭建“首互未来”工作站、开发针对性指导课程等,也展示了北京互联网法院务实的工作作风。参与此次新闻发布会,让我对北京互联网法院未来的工作充满了期待和信心,相信在法院的努力下,未成年人网络权益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供稿:北京互联网法院

摄影:王子钦

编辑:任惠颖刘宛月肖飞

审核: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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